本报讯 4月27日,张掖市召开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张掖人大实践的决定》。
《决定》细化实化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路径和具体措施,践行了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对于更好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优越性和实践有效性、提高人大工作质量水平,具有重要引领和保障作用。用事实行动响应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张掖的决定》的号召。
《决定》共分四个部分,约4300字。主要阐述了作出《决定》的政治站位、理论依据和法理依据。包括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制度载体作用;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完善机制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和紧扣“四个机关”定位展现人大担当作为等内容。
《决定》的创新举措,一是准确把握了政治站位,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二是突出了张掖人大特色,在学习借鉴各地人大经验的基础上,着重突出从人大四项法定职权、五个机制等方面破题,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三是体现了实践要求,《决定》各部分在坚持高站位的同时,还注重操作性,着力突出工作实效,避免空泛而谈,要求市县区人大联动,精心选择示范项目,制定落实方案,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有效保证《决定》的贯彻落实。(崔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