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1日张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进荣为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白登山为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惠玲为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
王晓萍的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惠虹的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正权的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白登山的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惠玲的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高彩虹的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