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 明
我是不喜欢被人称作文人的,我也不喜欢被人泛泛地说成是文化人,如果一定要选一个词来给自己定性或者定位,比较中意的还是读书人,勉强能够接受的应该是书生了。
自然,我这里所说的书生,并不是古书里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酸腐呆子。所谓书生本色,书生之所以让人能够接受,关键还是在于本色的不失。我所说的读书人,应该是生活中比较纯净地喜欢读书,也能读懂书,且偶有所思亦能有所得的人。在此基础上,还能以真性情形诸于文字,不拘一格,自由书写,在我看来,便可称作书生了。倘若以这个标准自度,我觉得自己或许不至出格太多。
但我对书的喜好却不是什么与生俱来。于上,既没有什么书香可继的门第;于己,也没有什么崇高的理想做源泉。我们这一代人,似乎小时候大都生活贫苦,每天需要帮着大人做很多活,那时候孩子读书并不像当下一样是每个家庭的头等大事,需要举全家之力无条件地支持。而我的幸运是,父母亲在对待干活与读书这个问题上,一般是只要我在读书或我要读书便可免去干活。所以,如果一定要追根溯源的话,偷懒或许才是我读书的真正原动力。
好在读书这种事情,只要读进去了,你就会发现打开了一个神奇的窗口,你会从中看到许多你先前不知道的东西,你会找到寄放喜怒哀乐的所在,你会思考一些超越现实生活的问题。这种感觉,就像世间一切能够成瘾的东西一样,不知不觉,它已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成为你生命的一部分,然后一点一点不知不觉地改变你。最终,读书成了你的习惯,不再需要理由。关于个人读书的历程,我在《书缘》一文中有过比较详细的记述,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翻翻看。
但读书与作文却又并不是简单的因为所以,至少,我不认为自己是因为爱读所以就爱写的。我最初的写和最初的读一样,一点都不崇高,相反的很现实,甚至很虚荣。因为家境贫寒的缘故,也因为身材瘦小的缘故,当你发现组词好、造句好、作文好时,你可以获得老师最直接的表扬,继而得到同龄人的羡慕,甚至周边熟人的夸奖,那种内心翻腾着的喜滋滋才是催生你不断写好的强劲支撑。当然,随着写的深入,读和写还是有意无意地挂起了钩。毕竟,读得多了,你才知道写可以有若干种方式;也因为写得多了,你又会有很多次阅读时远隔时空的会心一笑或恍然大悟。
至于我为什么会写诗?倘若我所写的这些真的可以勉强称之为诗的话。因为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有写诗的潜质,我也从来不敢肯定地说我写的这些东西就是诗,而且是条框很多的格律诗。但很多人都问我这个问题,自己确实又以这种方式写下了这么多文字,这让我不得不回过头来去看,我到底是怎么写起的?只是说起来却又有些话长。
写文章或比较会写文章这个事情,的确给我带来了很多虚荣,它让我在一种健康快乐的学习氛围中成长,却也是实实在在的。比如,父亲去世后的祭文,让年少的我几乎成了家乡的小文曲星。那时场里的工人来自天南海北,但普遍文化不高,他们当然不知道什么是骈体韵文,他们也鲜有人读过《红楼梦》,所以他们无从得知我所作的祭文,其实只是拙劣的模仿甚至文辞不通的抄袭。当然,我的悲戚是真实的,我只是因为读书找到了以文雅方式表达这种真实情感的路径而已。或许,正是这种因为能写或会写而得到的赞誉,反过来又助推了我的进一步去读和写。
但人世间的事情往往就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我工作之初在农村小学教学,因为在基层,所见所闻都是未加任何调色的真实。又是因为读书,脑袋里就会有一些自己的想法,于是自然会诉诸于笔端形成一些文字。除日记外,偶尔会发表一些东西。正是因为这些东西,我被相中进了城,转了行。但在行政上工作,先前的长项忽然变成了劣势,写什么?怎么写?成了必须严肃面对的抉择。很长一段时间,我只能认真地研习枯燥规整的公文材料,我只能按部就班地写那些绝对正确的文字。当自己喜欢的东西突然变得面目可憎时,人的内心是极端痛苦的。但我所接受的书写理念偏偏又是“我手写我口”,我需要一个正常的书写路径。
于是有了诗。生活当然可以没有诗,这有点像误打误撞,也有点像溺水的人不经意地抓住了一根稻草。但我选择格律诗的写作,的确就是这样的无奈和凑巧。因为它的篇幅短小,最少的才二十个字,最多的五十多个字。而且,相较于散文、杂文、小说这些热门的书写,格律诗的创作已经很小众,也没有多少人会读,这就避免了许多的是非口舌。最为主要的,它不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不至于让人指斥我不务正业。
说实话,以格律诗这种方式断断续续地书写还是给了我很多快乐,因为它可以让我继续书写我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也可以让我表达我自己想要表达的情绪。也因为篇幅的限制,因为字数的限制,这种必须浓缩和提炼的技巧及压力,又让人感到非常新奇有趣。这是一种挑战,对自己驾驭文字的挑战,也是对自己表达情感的挑战。我曾经撰文将格律诗创作比作是戴着镣铐跳舞,而且是跳芭蕾舞,我所反对的当然是那些貌似绝句律诗的“顺口溜”和“老干体”,也是对生活中一些人的不懂装懂、自以为是的胡说八道的回应。就自己而言,选择这种方式可能得益于多年来对古诗词的阅读积累,至少面对它们我是熟悉的,有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自信。这一写,就断断续续地写了十多年。
我的写,比较随性。我很敬佩一些文友给自己定了清晰的目标,坚持不懈地去做每日功课。事实证明,这些朋友有的也的确进步神速,让人刮目相看,但我真的做不到这样的勤苦,可能是性格的缘故。我无法预设了一个题目硬逼了自己去写,也无法就同一个物什洋洋洒洒地写出十几篇几十篇。我能够写出的,大体都是生活中某一个时刻或某一个事物触动了你的喜怒哀乐,觉得应该记录下来。而且,我能够写的境况,大多都是相对闲散的时候,比如出差,坐在火车上,放下了日常的琐碎和嘈杂,会写出一些自己比较满意的真性情。但更多的却是疲于应对工作的忙碌,这种时刻,我的生命中几乎没有诗,我也无法去创作什么诗。这导致我有时候很长一段时间都会沉寂着、空白着,没有一首作品。有心的朋友见了就问:最近怎么没写东西啊?这让我经常感到惭愧。有时,生活中也有一些主题创作的约稿,但我一般是拒绝的,倒不是因为我清高,而是因为打小就比较排斥这种命题作文,深知自己并不具备拈手即来的才能。也有人会善意地提醒:哎呀!你写的东西有些伤感了,注意身份啊!我会笑了不置可否。只是想,古人早就说过,人生不如意者十常八九,悲与伤难道不应该是更接近生命本源的底色吗?
至于莫明,很多人也都在好奇地问我:什么意思?我说:不知道。不知道?看到对方一脸茫然的样子,我每每心里窃笑。我知道他一定觉得我是在敷衍他、糊弄他,有时就故意恶作剧偏不告诉他,让他去做各色的猜想。有时面对比较实诚的朋友,我便认真地再换一个词:不明白!如此大多也就恍然大悟地“噢”一声作罢。其实,我用这个笔名倒真没有什么故弄玄虚的意思,我只是想时刻提醒自己:现实中有很多你不知道、不明白的东西,不要强不知以为知,装大尾巴狼!而生活中,我们必须要承认的一个事实是:不知道、不明白才是常态,知道和明白永远是有限的绝对少数。可是,要人承认自己的无知和不明白是很难的,这反映了我们对待人生的一个基本态度。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我觉得,承认自己的不知道、不明白才是积极的,因为不知所以好奇,因为好奇所以探索,因为探索所以进步。人类,不就是这样一路走过来的吗?做人如是,写诗亦然。
至于我还会不会写下去?有朋友突然问我这样一个问题。我认真想了想,然后告诉他:其实,我还会做很多家常菜,味道真心不错!要不哪天做一道你尝尝?看着朋友满脸狐疑的样子,我哈哈大笑。
我本书生,你会吃我做的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