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民委发布《关于命名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市公安局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据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由国家民委命名,旨在激励先进,示范引领,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群众大团结局面,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磅礴力量。截至目前,我市共有6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