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玉杰
这个时代缺的不是完美的人,缺的是从自己心底里给出的真心、正义、无畏和同情。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祁忠溪从事检察工作30余年,从穿上检察制服那天起,正义的种子就在他的内心发芽生长,从此30年如一日,在探索具有张掖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新路径上展现担当。
“干一行就要精一行。”于工匠如此,于检察工匠亦如此。经过30余载的打磨与淬炼,祁忠溪日臻资深和专业,先后荣获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陇匠之星”、全省“优秀河湖卫士”、全市优秀公务员、“七五”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所负责的第六检察部被省人民检察院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当紧紧围绕解决党和国家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公益保护问题和难题,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切实守护公共利益。”祁忠溪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做的。
在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超限超载交通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祁忠溪敏锐地发现交通安全行业管理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存在履职不到位、货运源头管理失管失控等问题。他主动与市交通运输部门沟通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交通运输部门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7项,检查货运车辆66辆,检测货运车辆8505辆,联合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49辆,卸载货物4681.42吨,转载货物420吨,移交交警处罚71起,交通执法单独处罚4起,发放《依法整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告知书》120余份,签订《货运车辆安全规范装载承诺书》26份,有效预防和杜绝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此案也获评甘肃省检察机关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自从做了公益诉讼这一行,责任感越来越强,时间和精力都被吸引到这项事业上,就连下班回家的路上,也会凭借职业敏感,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整夜想着怎么通过办案解决问题。”正是这种对公益的情怀和执着,让祁忠溪成为大家眼中的工作狂。在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他发现临泽县域部分村民占用993亩河道水域滩涂进行耕种,且时间跨度达30年之久。进一步走访调查得知是因河道管理范围与基本农田保护区划界存在叠加而导致。他多次走访群众、实地分析研判,在坚持维护公益和切实保护群众利益两者兼顾的原则下,与相关行政机关会商解决办法,合力推进黑河河道勘界立标和土地确权工作,彻底解决了河道划界范围与土地权属重叠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督促各县区水务部门完成水域岸线与保护范围勘界立桩工作,实现河湖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形成了法律监督与行政监察同向发力的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公益诉讼是相对年轻的制度,需要对理论进行深度挖掘和积极拓展。在理论基础上,才能成就更好的实践结果。”正是在这一理念的支撑下,祁忠溪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检察“做法”“案例”“数据”等资源优势,在各级媒体刊发原创稿件67篇。其中,《检察日报》、新华网、正义网等国家级媒体采用8篇,甘肃电视台、《甘肃日报》《甘肃法制报》《甘肃检察简报》等省级媒体和专刊采用20篇,张掖电视台、《张掖日报》《张掖政法动态》等市级媒体和专刊采用7篇,检察官方微信、微博发布信息32篇。“人民日报全国党媒平台”刊发“甘肃张掖公益诉讼护航绿色发展惠及祁连人家”,阅读量达23.8万人次,实现了张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电视上有画面、报纸上有文章、网络上有信息。
“公益诉讼是承载公益大爱的载体,是践行为民初心的路径。心之所向,素履以往,我从心底为能从事这样一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事业而感到骄傲和自豪。”祁忠溪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