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字原则
小步调整
弹性实施
分类推进
统筹兼顾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从2025年1月1日起。
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
调整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从2030年1月1日起。
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强调自愿、弹性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实施中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协调推进配套措施
国家健全养老保险激励机制。
国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就业年龄歧视的防范和治理。
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
国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国家完善带薪年休假制度。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国家规范完善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政策。
国家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