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讯 近年来,山丹县委巡察办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运用“四坚持”工作法,着力提升对村巡察质效。
坚持聚焦工作重点。以巡深察透、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为目的,严格对照《山丹县对村(社区)巡察“四个聚焦”监督重点清单》罗列的9个方面96条负面清单,重点关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民生资金、生态环保、“三资”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将以上看下和以下看上相结合,乡镇层面发现问题,深入村社摸排印证,村社发现问题,追溯乡镇责任落实,有效提升发现问题的广度、深度和精度。
坚持发动群众参与。通过张贴巡察公告、运用村民微信群公布巡察时间、内容和方式,扩大巡察工作影响力和群众知晓度;以设置意见箱、设立信访接待室和推送巡察码上办新型媒体平台等形式,畅通村民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反映问题渠道,提升群众对巡察工作的信任感和参与度;坚持入户走访、开门迎访、重点探访、明察暗访“四必访”工作模式,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多方位了解情况,多渠道摸排问题。近年来,县委巡察组先后深入村社开展个别谈话1530人次,入户走访群众1600余户,发现村级各类问题882个。
坚持贯通监督合力。制定《关于在巡察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实施意见》,向纪检、组织、信访、财政、审计等单位发函,详细列明各单位需提供的资料信息,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巡察监督“穴位图”,为巡察监督提供精准靶向和信息支撑;巡中强化指导,县委成立巡察指导督导组,对各巡察组的方案制定、底稿撰写、报告起草、线索核查等重要环节严格把脉定向、纠偏扶正,促进巡察工作规范运行,提质增效。同时,加强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借助专业优势力量,为巡察组工作开展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巡察反馈后,协调纪检、组织等部门开展巡察组纪律作风后评估和巡察整改督查评估工作,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坚持巡察成果运用。明确对村巡察所在乡镇党委整改主体责任和村(社区)整改直接责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对账交账,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乡镇和村(社区)难以整改且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以巡察移交函的形式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督促落实。今年,巡察反馈5个乡镇80个行政村(社区)的88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810个,建立完善制度56项,解决民生实事19件,移交问题线索13件,立案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次。
(陈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