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17日数字报
张掖日报
202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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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 郑尚兴

今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我市2月3日召开的创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动员大会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中央和省上的总体部署,指出对土地承包权的处置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承包关系长期不变的前提下,要求县区和乡镇积极探索承包权长期转让的办法,开展承包权入股试点,市、县区主动向省上争取承包权长期转让方面的政策支持。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难点,在于离土离乡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的建立。县区和乡镇要深刻理解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大胆探索改革路径,在做好产业规划、动员农村力量、引进社会资本、规范资产交易的同时,积极探索引导农民自愿有偿转让承包经营权、退出土地承包经营的路径、措施和办法,按照城乡一体化的政策要求,全方位解决好退出农民的进城居住、子女就学、养老医疗和二次就业等各项生产生活保障,为农村大农场、新业态、新集镇和新生活的建设创造条件。

要设计转让方案。一般以村为单位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转让工作(其他资产可以参照执行),一些农民意愿强烈的乡村,也可以开展一个和数个社、几个相邻村土地的转让。第一步要把转让的范围确定下来,之后进行政策和程序设计。基本的思路是“转让60年承包经营权”。为什么提出60年的时限?一是与国家制定的两个承包期吻合,二是参考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限,三是为了取得一个合理的价格区间。本地耕地产出的平均利润为1000元/年,60年合计为6万元,恰好能够达到耕地转让的平均价格(目前一些县区的城市建设征地大多是参照这个均价补偿的),再少农民不接受,再多投资人不接受。以此为参考,城郊土地价格可以高一些,远乡的土地价格可以低一些。具体定价可以让购买者和转让者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开始操作。县区政府要做好价格引导和转让监管,认真解读政策,设计工作流程,开展思想动员,精心制定方案,为成功试点、总结经验打好基础。

要慎重选择试点。要优先选择转让条件充裕的乡村,如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空心化程度较高、留守人员较少、农民意愿较强等乡村,在取得大多数农户同意的前提下开展试点工作。介入土地流转的单位和个人要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善于处理与乡村和农户的关系。县乡两级政府应当专门做一些招商工作,把那些有实力、有意愿、有能力的经营单位引进农村。这方面可以借鉴我市开展中小企业改制的经验,采取一村一策、一点一策的办法,制定符合实际的改革方案,组织农户、投资人和相关部门进行详细论证,在取得充分认可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尤其要高度关注农户的意见建议,力求达到全员签字认可的程度,就会更好地保障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成功。

要妥善安置农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涉及各方利益、各项工作,具有极强的政策性和时效性,县区要综合施策、规划先行、精心试点、总结经验,把改革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要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精神,通盘考虑工作计划,统筹解决各类问题,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进。不论是设计方案,还是实施转让,都要充分考虑农民意愿,在各个环节上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妥善安置离乡农民,让他们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同等权利。要合理使用农村土地和资产转让获得的资金,优先用于转让农户的各项安置和社会保障,让他们在城市和集镇安居乐业。对60岁以上的转移农民,缴足医疗、社保等社会保障资金,享受与城市职工一样的退休待遇;对60岁以下的农民,按照城市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落实各项保障政策,并帮助他们就业,自主择业的发给就业补助资金;对尚在就学期间的子女,优先在县区城市和集镇学校择校就读,政府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解决好转移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对返乡就业的成年子女,给予就业安置。

要建设智能农场。承包经营权长期转让完成后,县区政府要引导和督促投资人迅速开展现代化农场建设。投资人要认真执行国家的耕地红线政策、国土空间规划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新农村建设规划,按时缴纳土地流转费用,落实流转方案确定的各项权利义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按照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标准,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改造,确保达到现代化农场的建设标准。要运用先进的耕作和灌溉技术装备新农场,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和区块链技术提高农场的智能化水平,用最先进的技术装备和最节省的人力投入,建设高标准的现代化农场。农业、林业、科技、水利、交通、国土等部门,要做好政策、规划指导和相关服务工作,保障新农场建设的顺利推进。农业农村、公共资源部门和乡村两级党政,要做好土地流转改革试点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梳理政策措施,为面上推广打好基础。

(作者单位:市政协环境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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