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张掖企业家日”的议案》。会议决定,自2023年起,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张掖企业家日”。
会议认为,设立“张掖企业家日”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和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弘扬企业家精神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积极融入全省“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四强”行动的创新之举,有利于进一步激发企业家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崇、关爱、服务企业家的良好氛围,为开创张掖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注入更加强劲的动力。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精心谋划部署,组织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张掖企业家日”活动,千方百计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优质服务;要关心企业家成长,保护企业家和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激励和表彰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要坚持高效透明、公平法治,营造让企业放心投资、专心经营、安心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企业和企业家要大力弘扬厚植爱国情怀、勇于开拓创新、秉持诚信守法、敢于担当作为、拓展国际视野的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扎根张掖、深耕张掖,奋楫争先、勇创一流,为奋力谱写张掖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